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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解说文案_卑鄙的起因,怎么会收获高尚的结果——《我不是潘金莲》

时间:2024-05-20 07:33:46 上传:阡陌红尘 字数:2688 字

中国剧情/喜剧/文艺电影《我不是潘金莲》

于2016年上映

由冯小刚导演

刘震云编剧

影片讲述了剧情讲述了李雪莲的前夫骂李雪莲是“潘金莲”

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

李雪莲开始状告他

但一件事很快变成了另一件事

为了纠正一句话

李雪莲告了二十年

影片将用喜剧形式讲述“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我把去电影院看的电影大致分为三类:1.带着脑袋去

比如《盗梦空间》《星际穿越》;2.带着心去

比如《桃姐》《一代宗师》;3.什么都不用带就可以去

比如

太多了

没法一一举例

简单地说

电影分为走脑的、走心的和走肾的

像今天看的这部《我不是潘金莲》

我是带着······我家80岁高龄的老佛爷去的(哈哈!)看完之后

我问老佛爷:“觉得这电影咋样?”老佛爷发表了一句话影评:应该让中国所有当官儿的都来看看!其实一直到现在我还是很纳闷儿

这片子究竟是怎么通过光腚总局审查的

影片中把中国官员(从最基层到高层)遇事推诿、办事武断、想事完全从利己主义出发、说事打官腔

放个屁都得假装引经据典

对上司马首是瞻点头哈腰、对下级拿腔拿调颐指气使的嘴脸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出来

之所以用“恰到好处”这个词

是因为我觉得

用“淋漓尽致”来形容

还差一点

当然

如果真淋漓尽致了

估计这片子也就真得被毙了

一直很诧异于中国自古以来社会的畸形

当官就当官嘛

非要假模三道地称自己为“人民的公仆”

人民又不是生活不能自理

要什么公仆啊

你们当上官

就好好地为社会

为国家服务就得了

还“公仆”

说的比唱的好听

反过来

人民也自轻自贱地把自己当成奴隶一样

对当官的唯唯诺诺

当官的多啥啦

是长犄角了还是长尾巴了

就是老百姓把他们惯的

简直安上尾巴就是驴了

由此

我想说

我不在乎这个社会是男权社会还是女权社会

只要它是平权社会就好

我也不在乎这个社会是姓“资”还是姓“社”

只要它是法治社会就好

发表了这么多空乏的议论

说回到电影吧

这部电影总让人不自觉地跟《秋菊打官司》做比较

显然

李雪莲被秋菊甩了好几条街

我认为

最主要的一个原因

就是整件事情的出发点

也就是打官司的理由

秋菊是真有冤情

要告状(丈夫与村长发生争执

被村长踢坏了要害部位)

李雪莲呢

是真有点说不过去(为了分房子、为了生二胎与丈夫假离婚

结果在民政部门领了离婚证之后没多久

前夫另结新欢)

“蛮”点儿并不可怕

可以用文化和文明去教化他嘛

可如果再加上“胡”“搅”“缠”

这事儿就不好办了

也许有人会说我没文化了

人家冯导就是有意让李雪莲用一个没理的理由去起诉

达到一种讽刺的效果

那不好意思了

我这人不仅没文化

还特认真

认死理儿

老祖宗教育我们

名不正则言不顺

种瓜得瓜

种豆得豆

种下恶的种子

怎么能开出善良的花朵

一个卑鄙的起因

怎么能收获一个高尚的结果

卑鄙的起因之一:假离婚?真离婚?要说假离婚这事儿吧

估计外国人听了都得惊掉下巴

也只有在有某某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才会有这么奇葩的现象出现吧

前些日子

上海购房的限购令一出台

民政局成了最繁忙的地方

很多夫妻

手拉手

开开心心地去办理离婚了

只为了能多买一套房产

这是动辄百八十万的事儿

在金钱层面上讲

勉强说得过去

再看那些需要在每年冬季交取暖费的省份和城市

又有多少夫妻

为了能报销几千元的取暖费而去办理离婚

我这个单身人士真是要在一旁捡笑了

原来你们所谓的爱情和婚姻

都是有价格的哈

少则几千

多则几百万

原来

婚姻就是买卖

你想买就有人卖

李雪莲就是为了这样的原因跟丈夫离婚的

离婚前商量好了

先办离婚手续

等房子分到手了(二胎生下来了)就复婚

没想到

买卖赔了

为此

她去法院起诉

说丈夫背信弃义

假离婚成了真离婚

从法律意义上讲

这离婚证是真的

就证明了他们夫妻关系已经宣告结束

从人情意义上来讲

李雪莲信错了前夫

只能说是遇人不淑吧(其实很想说活该二字

但还是留点口德)

因为败诉

她开始了漫漫上访路

阴差阳错地上访到了北京

结果

该市从市长到法院院长

一撸到底

一撸到底

并没有解决李雪莲的问题啊

于是

她坚持不懈

十年如一地告状

告状

告状已经成了她生活的全部

其实

她已经不是为了什么讨说法而告状了

经过十年的上访

她早已背离了当初的初衷

纯粹为了告状而告状

原来

告状也是能上瘾的哦

之所以这么说

不是我个人的臆断

而是影片最后

当得知前夫意外身亡的消息

她竟失去了活着的动力

想要上吊

如果是单纯为了讨说法

你大可以继续告嘛

告经手接待上访的官员不作为

告现任法院院长威逼利诱阻止上访

能告的太多了

结果

当然是这闹剧没法再继续下去了

假离婚

真离婚的闹剧

是不会收获一个所谓“公平”的结果的

婚姻不是闹剧

不是儿戏

法律更不是

法律保护的

应该是真正的受害者

但是

我有理由相信

李雪莲不是个案

畸形的政策

必将产生畸形的关系

在我们国家

法律不允许解除父子关系(继子女父母除外)

不然

估计不仅会产生很多离异夫妻

还会产生更多的孤儿呢

卑鄙的起因之二:官帽要紧?百姓要紧?其实

李雪莲的上访之路

开始的时候

也就是小打小闹

但是有一件事

绝对是激化了矛盾

就是她去市政府喊冤的时候

正值省领导即将来该市视察工作

市长一句

先把她弄走

她在这影响不好

等省里视察工作结束再说

于是

下面的人充分(过度)解读市长意图的情况下

李雪莲被公安给拘留了

明明自己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莫名其妙地竟被公安拘了

由此

她开始进京告状的旅程

生物嘛

都是趋利避害、趋吉避凶的

人之常情

但是这一“趋”一“避”间

是不是也应该有个原则

有个分寸呢

不能为了你自己“趋利”

就伤害别人的“利”

也不能为了自己“避害”

就玩命儿地加害于别人

其实李雪莲事件

更多地反映出的是政府的不作为(当然

带点主观色彩

我认为冯导也只能在这个方面做做文章

迎合迎合某些政策

真要是反映贪污腐败、收受贿赂、草菅人命什么的

他也拍不出来

拍出来也放不出来

还记得前面写过的《树大招风》么

如果需要剪辑一下才能在大陆上映的话

估计任贤齐那一大段戏就都剪没了)

有时候

不作为比作为更坑人

“公仆”们

大多“稳”字当先

出事了先不想怎么解决

先想办法怎么摁下去

摁不下去的

再想办法把自己摘干净

总之

一切以保住乌纱帽为最低和最高目标

从小小的法院院长到一方父母官

都这德行

不以事实为依据

不以法律为准绳

一切以仕途为重

这么卑劣的动机

这么卑劣的公仆

怎么就不给辞退了呢?妈蛋的

给我换个英式管家来!犹记得

那年上映建党伟业

貌似从上到下

都行动起来了

当成政治任务来观影的人

不在少数

犹记得上半年上映《百鸟朝凤》

为了告慰一代电影人吴天明老师

为了宣传中国传统文化

下跪的招数都用了

不仅增加了排片率

也延长了上映的时间

这部《我不是潘金莲》怎么就没人号召一下

都去看看呢

连我家只有初小文化的老佛爷

看完之后都义愤填膺的

难道真的不说明一些问题么?难道只是圈里圈外都针对冯小刚么?难道只是因为冯小刚人品太差么?借用一个朋友改编的一句“名言”:你永远都叫不醒一个装聋的人

PS:1.演技部分就不做评论了

见仁见智

毕竟

连我家老佛爷都稀罕范冰冰的脸蛋儿呢

但是

脸蛋儿真不是衡量电影的唯一标准啊

2.开启民智

普及法治

任重而道远

阡陌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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