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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解说文案_《我不是潘金莲》:突破禁忌的电影就是好电影吗?

时间:2023-12-20 15:53:56 上传:年少孤勇 字数:1489 字

中国剧情/喜剧/文艺电影《我不是潘金莲》

于2016年上映

由冯小刚导演

刘震云编剧

影片讲述了剧情讲述了李雪莲的前夫骂李雪莲是“潘金莲”

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

李雪莲开始状告他

但一件事很快变成了另一件事

为了纠正一句话

李雪莲告了二十年

影片将用喜剧形式讲述“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2013年12月29日

《私人订制》上映时

冯小刚在其个人微博中写了这么一段话:“《一声叹息》突破了婚外恋题材禁区;《天下无贼》突破了贼不能当角的禁区;《集结号》突破了战争对人性描写的禁区;《一九四二》突破了对民族历史的解读;《私人订制》突破了对权力的讽刺

我尽了一个导演对中国电影的责任

无论创作还是市场

自视甚高的影评人们

我如果是一个笑话

你们是什么?” 正当《我不是潘金莲》热映之际

冯小刚这次是不是又可以说

“《我不是潘金莲》突破了表现官场的禁区……” 这段话看起来很有道理

导演看起来也很有担当

把自己打造成一种文化斗士的形象

特别能引起深受审查之苦的业内人士的共鸣

 但这段话背后隐含的逻辑却值得商榷

 拍摄突破禁忌的电影导演就是好导演吗?突破禁忌的电影就是好电影吗? 冯小刚在11月16日的微博中转发了那些他曾经咒骂的影评人们毫无保留的溢美之词

称赞《我不是潘金莲》为电影版的“官场现形记”

冯小刚本人对此应该是认可的

不然不会转发

 但如果认为《我不是潘金莲》是批判现实的杰作

真是太高看了这部电影

 李雪莲的故事

没有宽广的现实意义

她的问题是她自己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

她的仇恨仅仅来自她的前夫

法院对李雪莲的判决是完全合法的

造成李雪莲的悲剧的根源并不是后来电影所揭露的官场的不作为或乱作为

更不是官员的贪赃枉法

她告状十年

更大程度就是为了争口气

 也许有人会说

现实中确实有李雪莲这样的人

但我只能说

李雪莲太不够现实了

或者换个更理论化的表述:作为批判现实的人物形象来说

李雪莲的典型性不够

一个不够典型的形象

所带来的批判性也必然不够

 所以

这里的批判现实

让“官场现形”

从起点开始

就是错的

 地方和基层的官员们错了吗?如果说

电影批评这些基层官员们唯上不唯下

说不过去

不能说他们眼睛里没有群众吧?毕竟对于李雪莲的小事

法官不仅有作为

并且无错无责;事后也不能说不关心

他们截访的目的

也只是不想无辜受责

电影所表现的基层官员们

谁都没错

而仅仅是一群焦虑、可笑、可怜又不知所措的弱势群体

 首长错了吗?首长认为基层推诿导致李雪莲的离婚小事

蚂蚁变大象

雷霆震怒

也在情理之中

 那么

这里面到底谁是错的?只有一个人

就是李雪莲

李雪莲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

所谓“不作不会死”

可是李雪莲代表的是基层官员的对立面——老百姓

老百姓在这样讲官民矛盾的电影中更不不能错

要是说老百姓错了

得罪观众不说

电影过审想都不要想了

因为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啊

所以电影给了李雪莲一个光明的结尾

李雪莲在北京火车站开起了小饭店

 最后

我们会发现

电影对现实的批判指向了虚无:既没有真正批判哪个个人

又没有真正批判到哪个制度

但电影终究要结束的

鸡贼的编剧

想到了不解决之解决的办法:李雪莲的前夫意外身亡了

我们且不管这个“意外”到底是不是意外

反正李雪莲的问题被釜底抽薪了

我们只能赞叹这个解决方法是巧妙的

但要说批判现实

那还真没有

 那么

突破禁忌的电影就是好电影吗?显然不是

这不仅不是一部好电影

甚至可以说是一部坏电影

冯小刚和刘震云

用一个刁民的故事

遮蔽了现实的伤痛

毋庸讳言

中国几十年飞速发展的过程中

确实积累了一些难解的官民龃龉

绝不仅仅是穷山恶水多刁民这么简单

 我们当然要为勇于突破表现官场的禁区的导演点赞

但我们也得认识到

冯小刚还算不上伟大

最多也就是胆大

因为他还没有拍出真正伟大的作品

他只是挑战了禁忌的题材

而不是挑战了禁忌

 微信公众号:电影拉片室

年少孤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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